在討論是否應該追求公平,我們可以先換個角度想想:為了追求公平,我們失去了些什麼?就教育的體系上來看,為了讓每個小孩受到公平的教育,所以同個年級的小朋友上著相同結束的課程、看著同樣的課本、寫著同樣的考卷。看似“公平”的教育機制,是否扼殺了每個獨立個體發展自我的機會?
在許多重大議題上,真有辦法達到公平嗎?
一個民主國家最公正的指標之一,應該就是歷經數十年、甚至百年所制訂出來的法律。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一條所提到的罪刑法定原則提到:「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同。」所有刑法上的判定,都需有法條作為依歸,而一切的判決均由法條上的規定作為判斷。但是我們所有人都知道,在台灣的一場判決下來,可能會牽涉到檢察官、證人、原被告雙方、雙方辯護律師、法官等人,看似公平的法律,在過程中牽涉到了多少的外在因素和個人的主觀判斷,更不用說有錢人和窮人能動用多少資金請到一個頂尖律師了。
看似對所有人都公平的時間,真的公平嗎?
讓我們看看兩點關於時間運用的議題:
1.可支配時間是否相同:每天都在為生計掙扎的人和財務自由的人,能夠自由支配的時間不同。
2.平均壽命是否相同:收入較高的人,在面對病痛時,更有機會接受好的治療,延長壽命
關於物理學上的時間:
根據時間膨脹效應,人們在以極高速運動的飛船時,儘管外界已經經歷了很長的歲月,自己卻沒什麽老化,因爲極大的速度會使飛船(和裏面的所有物體)的時間減慢。比方説,旅行者似乎只航行了一年,對地球上的人來説卻有十年之久。-取自維基百科
以上的例子僅是關於時間是公平的幾個反例,所以時間是否對每個人都公平?而我們又要追求此方面的公平嗎?
突破的唯一道路,試著接受事情的不公平:
所以我認為,與其追求公平,我們必須接受一個事實,那就是:很多事情根本就不可能公平,而我們也不見得需要追求公平。
假設現在有兩個同齡同班孩子,一個想成為頂尖的西洋棋大師,另一個想成為頂尖的科學家,讓他們同時在教室裡接受國民的九年義務教育,看似公平的制度,對他們公平嗎?我想答案很明顯的是否定的。
因此,在我們大喊著追求公平、並高舉公平旗幟的同時,我們是否應該想想,追求公平是否有其必要。而在試著追求公平之前,我們更應該接受很多事情的不公平,才有辦法真正的解決問題。
-我接受了自己現在很多能力還不足,所以我試著讓自己的能力增強,才能創造我想要的人生。(人生的不公平)
-我接受了每個人可支配的時間不同,所以我更加努力創造出更多能支配的時間。(時間的不公平)
-我接受了台灣提供的教育不適合我,所以我花了很多時間自學,以解決自己的問題。(教育的不公平)
小結
對有自主能力的人來說,努力為自己的人生找尋出路,比追求公平更重要。因為比起追求公平,我們更應該追尋最適合每個人的生命軌跡的生活方式,因為根本就沒有絕對的公平,而絕對的公平,可能正是不公平的起點。
從今以後,不要再嚷嚷著誰對你不公平,沒有誰應該為你的生命負責。因為,能為你生命負責的人,只有你自己。
P.S.這個議題還有很多可以琢磨的地方,未來有機會再繼續好好地探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