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的特色
在豆瓣上面人們的評價無外乎就是
「馬雲講話實錄」、「演講集,很多重複」、「很多人認為馬雲吹牛逼、說大話,但也不得不服氣。」
在這裡,我們專注於如何創造人生,並包括寫作、思考、程式、開創財富等技能提升
在豆瓣上面人們的評價無外乎就是
「馬雲講話實錄」、「演講集,很多重複」、「很多人認為馬雲吹牛逼、說大話,但也不得不服氣。」
從一開始,皮克斯還不叫皮克斯的時候,我們就努力想做到沒有人做到的事,那是我畢生的目標。-皮克斯共同創辦人,艾德.卡特莫爾
最近花了不少時間在看《創意電力公司》,原先預期可以看到像是關於Jeff Bezos的《什麼都能賣!貝佐斯如何締造亞馬遜傳奇》,還有《鋼鐵人馬斯克:從特斯拉到太空探索,大夢想家如何創造驚奇的未來》這兩本書中一樣可歌可泣的個人奮鬥故事。但是我錯了,這本書完全超乎我的期待,還給了我更多寶貴的啟發。
這本書花了許多時間談論如何建立組織、文化、人才等等的議題,雖然目前的我對很多裡面所說的東西還是懵懵懂懂,但我還是想在這邊針對我的想法做些紀錄。
我相信文化是人們相同的處事方式。 這裡不存在好的文化又或者是壞的文化。這裡只有弱勢文化和強勢文化。我想擁有的是強勢文化,一種大家都能肩負的使命,一種大家都共通的信念。
說到招聘領域,除了技術崗位以及功能服務型崗位的招聘之外,我們同時還讓員工進行文化上的測評。兩個不同的人負責面試和展開測試,一共評估 6 個核心價值觀。-Brain Chesky,Airbnb創辦人。
一個擁有一致文化、理念的組織,會讓人們自主地邁向共同的目標、擁護共同的價值;反而一個沒有明確文化的組織,反而有可能把人才變得盲目、眼裡只有目標。這就像是傳教士跟傭兵的差別,一個有著更崇高的理念,另一個被名利給驅使,而兩者間通常都是傳教士獲勝。
值得注意的是,千萬不要招募會傷害公司文化的人,即使他們有再厲害的技術,因為他們會讓你苦心經營已久的文化毀於一旦。技術可以培養,但是想法往往根深蒂固。
拉薩特和我特別強調,每一個迪士尼員工的解決方案都不需要批准。我們問:「如果不讓你們解決問題,我們又何必雇用優秀人材?」-皮克斯共同創辦人,艾德.卡特莫爾
在組織中為了管理方便,常會無可避免地需要建立層層的階級制度,所以下屬往往在提出方法後再讓上級批准。而不洽當的階級制度可能讓下面的聲音無法上傳遞。更慘的是如果這個組織有報喜不報憂、懲罰犯錯的文化,會讓訊息的交流進一步的惡化,讓人們看到問題完全不提出解決的方法,讓組織限如無盡的惡性循環當中。
讓各個階層(尤其是非管理階層)的人能夠自由、及時地「自主」提出解決方案的好處在於:
當組織中的每個人了解到自己的意見會被重視,他們才有可能願意從自己的觀察提出最好的解決方法。
跟管理階層比起來,非管理階層的人往往可以得到許多平行流動的訊息,但主管卻因為本身的層級,讓下屬不敢或不願意據實以報。所以很多主管往往只能在「訊息不全」的情況下做出「最好」的決定,但卻往往不是這麼一回事,而這也是讓所有人都能提出解決方案的好處。
當下屬的每個提案、甚至是想法,都必須要經過主管的審查,有可能讓他們喪失從中習得解決問題的能力,甚至只有主管有機會不斷精進這方面的能力。而就像是創辦人艾德所說的樣:「如果不讓你們解決問題,我們又何必雇用優秀人材?」
我一直認為員工和公司其實處在一個平等、互相挑選的狀態,也就是說-公司夠好就能吸引一流人才、員工能力夠好就會受到一流公司青睞。所以好的公司(員工)主動挑選,不夠好的公司(員工)被挑選。
員工會留在一個組織一定有他們自己的理由,不論是發展空間、薪資、文化、距離等等的因素。如果一個組織只能單純地提供如薪資這種冷冰冰的待遇,那顯然是非常危險的。因為為了爭奪一流的人才,其他跟你需要一樣渴求優質人才的公司,一定也會拼死命地提供同樣、甚至更好的待遇。就像是所有想要建立出眾公司的領導人(以矽谷為例)都應該自問,為什麼那些優秀的人才願意拋下Facebook/Google/Airbnb等公司的招募,轉而投向你的懷抱?
這本書有太多值得深究的議題,就像是本書的作者-艾德所說,這本書是借鏡他數十年來的經驗所著,而我根本也不可能用短短的幾千字或是粗淺的經驗妄下總結。推薦這本書給所有想打造組織、文化的人閱讀,你一定會從中得到許多發人深省的創見還有無數的啟發。
最後,推薦這本「創意電力公司:我如何打造皮克斯動畫」給所有的朋友,希望你們可以從中得到啟發。
為了思考怎樣才能打造出好的產品,今天花了點時間複習了YC在Stanford所開設的”How to start a start up”的其中兩節課程,還有笑來老師的筆記,而以下是我自己的一些心得記錄。
要打造一個好的產品,至少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這是最最最基本一定要達成的指標,一個沒辦法解決任何人問題的產品沒有存在的必要,雖然弔詭的是,幾乎任何的東西在任何時刻都能滿足某些人的要求。
在Amazon剛成立不久時,他們的系統、送貨流程非常不穩定,客戶往往要拖上數天甚至一週才拿得到商品,但是隨著不斷的努力,現在送貨時間已經大幅縮減;而在Prime服務出現後,Prime服務的會員可以在下單兩天內拿到商品;在更近期亞馬遜更是推出了特定城市1小時內貨物送達的服務,會員只需要多付出7.99美金即可。
一般來說人的滿足感很容易疲乏,或是換個角度來說,我們永遠都不滿足。在大多的時候只要有市場上有需求就會有競爭存在,競爭者們為了獲取消費者並然會不斷的升級已得到注目,但這樣也會進一步養大用戶的胃口。所以為了公司或是個體為了生存,必然必須不停的打磨商品,進而不斷地滿足甚至超出用戶的期待。
It’s better to have 100 people [who] love you than finding a million who just sort of like you. Build your business one person at a time. Just focus on 100 people. If they love you, they will market the product for you and tell everyone else. Go to your users. Do one scalable thing, one person at a time. It’s actually so simple, that’s the secret… that’s all you need to do.-Airbnb 創辦人
一般來說公司要成長,看的就是客戶成長率還有顧客流失率,客戶成長率越高、顧客流失率越低,一間公司成長的就越快。就統計數字上來說,爭取一個新顧客所需的成本遠大於留住一個舊客戶的成本。
而事實上,一個真正熱愛你的人會為你做出貢獻、真心為你著想、給予意見、希望與你一同成長,但是只是單純喜歡你的人隨時可能會找到下個他們更喜歡的人,並且跟你說再見。
沒有一個商品能夠讓所有的人都喜歡,但是那又怎樣呢?基本上只要有足夠的人真心喜歡一項商品,並願意掏出錢來,這個產品基本上就有盈利的機會。
現在其實還是對產品還有創業一些東西感到很模糊。不過回想起來,當初對創業訊息的一些疑問,現在看起來似乎已經慢慢的被解決;而對現在的我來說,踏上創造屬於自己的產品的道路已經是一條越來越明確的方向,就來看看我能夠走到多遠吧。
1980年代科學家托柏陸續將9隻獼猴的單隻手臂或是雙臂的感覺神經切除,但是保持他們的運動神經,這些猴子無法再從手上感受到任何感覺,就像是忘了有這隻手一樣,但是實際上他們的手仍能自由運動。另外的8隻獼猴則成為實驗對照組,而這17隻獼猴,將成為改變整個神經科學界的關鍵。
在托柏的一個實驗當中,他將6隻猴子完好的手臂綁住,這讓猴子非常焦躁,牠們不是一在掙扎想要擺脫束縛,就是完全不肯動。但最後其中5隻搞懂了:如果牠們想要吃到籠子外的食物,就得使用傷臂。拖柏回憶他的研究結果說:「只要簡單地將完好的手臂束縛住,幾個小時後猴子就會開始使用傷臂。使用起來雖然有些笨拙,但是可以一直用下去。」
而這托柏其中的一項結果更顯示,有些猴子可以運用傷臂爬到八呎高的籠子的頂端,也可側爬與拿葡萄乾。
這本書的內容在在地顯示大腦的可塑性是相當驚人的,不論是猴子或著是人類的大腦,即使在成年後仍具有相當大的可塑性,所以那些認為人在成年之後就無法增長才智的可以洗洗睡了。
雖然還沒有完整的看完這本書,但是裡面有兩個讓我非常感興趣的內容
在這本書中記載了各種科學家不斷破壞猴子的神經系統,然後再不斷訓練猴子讓他們重拾相同,或著準確一點說是類似的能力,因為猴子是用新的皮質取代被破壞的皮質。而大量重複練習其實也是一直以來人們學習的方法,就像是「熟能生巧」這個道理一樣。而既然猴子能夠透過大量練習「重新掌握」一項技能,那人類單純透過大量練習學習就更不足為奇
但是就像之前我曾經在一篇文章中所提到的一樣,我們可不可以不用理解力,而是先透過大量練習,在大腦建立一些架構之後,再補足剩下不足的地方,作為更有效的學習方式?
舉例來說,就像是今天我給你一大盒拼圖,其中一種拼圖方式是讓你閱讀一本記載了各式參考資料和拼法的書,接著讓你邊摸索邊拼圖;另外一種方法則是有高手直接帶你拼一遍,讓你可以直接用身體學習如何去拼拼圖。而這兩種方法哪種比較快速跟有效?我個人認為是第二種,因為你不必像個無頭蒼蠅一般亂衝亂撞,而是有一個參考標的幫你省下大量的時間。
但是我現在仍然比較困惑的是,大量練習要如何和理解有效結合?因為如果花太多時間在研讀教材而理解的話,可能會變成沒有效率的學習,因為你沒有透過練習把這些東西「刻」在你的腦還裡;另一方面,如果要讓大腦「自然」學會,而不是參考大量的教材找答案的話,那就要把整個大的架構拆成足夠小的架構,再透過不斷的練習找出自然的規律,幫助大腦自然理解。
而不論單純使用哪種方法都會造成效率的低落,所以大量練習和研讀教材如何抓取平衡就變成一件需要不斷測試的事。
莫山尼奇同樣也在1980年代對猴子開啟了一系列關於專注力的實驗。實驗的內容是對猴子的單一手指進行震動刺激,並訓練猴子學習對其中特定的頻率做出反應,而能做出正確反應的猴子則會有食物作為獎勵。同時為了做為實驗對照,莫山尼奇針對另外一組猴子的進行手指震動刺激,但同時以聲音讓猴子分神,且為了有效分散猴子的注意力,每當猴子對聲音做出正確回應時,便可獲得食物。(雖然試驗中並沒有明確指出分神的猴子對震動刺激做出正確回應時能否拿到香蕉,但以分神的觀點來看,應該是兩項行為都能獲得食物。)。
而最終的結果顯現,單純接受震動刺激的猴子大腦出現了明顯的重組,而分神的猴子腦部並未出現明顯的重組,可見中重要的並不是震動刺激,而是專注力。
看到這邊讓我驚覺,這根本就是「刻意練習」這個名詞最好的註釋-若是你要得到更好的學習成果,有效的提升專注力絕對是重要的關鍵;同理,盡你一切可能的去除任何會減少你的專注的因素,也變得至關重要。
在刻意練習這個理論當中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你不能讓一些行為變成單純的習慣,而必須刻意練習。意思也就是說若是你想針對某些技能更上一層樓,你就必須不斷地投注意識在上面。在書中的一項研究顯示,當人們起初學習一項行為時大腦的特定區域會顯得活躍,但是當這些行為慢慢成為單純機械性的動作時,活躍程度會慢慢降低;不過此時,只要重新把我們的專注放回到動作本身,原先大腦逐漸不活躍的區域又會重新活躍起來。
這本書還有太多讓我感到驚艷的地方,我還必須花點時間才能慢慢拼湊跟有效運用其中的觀念,我之後有機會的話也會陸續補充更多的資料。
今天在喬許考夫曼所寫的書《學得快才會想學!黃金20小時學習法》中,提到他雖然只花了90多個小時學Ruby幫助自己架站,而且效果很像還不錯。看到他學得那麼快我真的很為他開心,但是尷尬的是,我花了數百個小時學Ruby,不過至今還沒有辦法有效的建出一個網站,而且學習效率似乎遠遠輸他太多太多。換句話說,跟他比起來我花了太多時間在「無效學習」上。
因此就在剛剛,我花了大概15分鐘邊寫習題邊查資料自學了一下JavaScript。也許是因為有Ruby的底子,所以我很快就搞懂了一些JS的觀念,而在我直接寫題目自學的過程我驚訝地發現了幾件事情:
一般來說我們看一本書或是文章時,往往重點其實只需要幾個字或幾句話就能表達完畢,而剩下「大量」的內容都是為了幫助讀者更加理解觀念。也就是說如果你能夠了解重點,某些情況下剩下的文字根本就不重要,除非你是一個非常著墨文字,並且不斷鍛鍊自己文字技巧的作者,否則真的其他文字不看也罷。換個角度說,一篇文章可能花了90%篇幅解釋重點,僅僅只是為了搞懂佔了10%篇幅的知識。
而也就是如此,如果直接把要學習的東西切成一小塊一小塊,並且有針對性地搞懂,我們可以很快的找出要學的東西,並且直接找到重點,避免浪費大量的時間。也許你會說事前的打底很重要,我不否認,但是以舉游泳來說,如果你花了一大堆相關和不相關的知識但遲遲不下水,不如看了一點之後就下水體驗,接著再看影片或文章找到自己遇到的問題,直接修正。
前面提過,一般來說文章中的大部分的內容都是為了補充敘述重點。所以以LS的教材來說,我現在不建議直接從全文找內容,而是透過搜尋或是其他方式瞭解重點之後,在看剩下的文字瞭解更多次要的內容。這樣做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節省大量的時間,同時避免因為補充內容敘述的不精確阻礙了你學習的速度,進一步扼殺你的動機。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有些人在學習一個新的領域時,也常常會透過購買數本類似主題的書然後快速略讀,先藉由大量攝取資訊找出重疊度最高、或是看起來相對重要的觀念,然後挑出這些觀念瞭解之後再回頭補足剩下的知識。
其實今天在發現這樣做有多快速之後,其實我還滿想拋棄LS的課程,畢竟要好的教材的話網路上俯拾皆是、練習題也一樣,而我更可以透過直接的實戰學到更多東西,而不用為了通過考試被大量的重點。但是我覺得上課最有價值的部分就是有助教為了指導解惑,甚至透過跟其他人的互動得到寶貴的知識,所以目前的我還是以透過LS的教材“習得”為主,但我會大幅度調整我的學習方式,以求更快速的完成課程。
今天實際測試之後發現以終為始、直接從解決問題實作的方法有多快速,讓我整個人都驚呆了,也對過去被我浪費的時間感到難過。不過往好處想,我似乎真的找到能夠快速搞定LS課程的方法了,接下來只需要更多的實作、測試、還有修正。看來我越來越有機會在2月左右完成LS所有的課程,甚至有更多的時間來準備理想公司的面試。
之後若是有更多理論實踐的結果,我也會記錄在這裡跟大家分享。
這個標題根本就是為我設計的Q
有看我文章的朋友都知道,這段時間的我每天的生活幾乎就是coding。而面對LS大量而且難度極高的課程(對我這個新手來說),我當初對自己完成日程的評估完全無效,因為基本上就是不斷的在落後。雖然我已經盡力的在提高我的效率、增加讀書的時間、開始每天記錄筆記在網站上,但是進步的幅度還是很緩慢。尤其在看過《狡猾的讀書法》還有笑來老師、XDite的一些方法後,我覺得目前採取的方法應該是有效的,所以一定是哪出了一些問題。
恰巧今天深感讀書效率的低落而去翻圖書館的書架,無意間發現了一本叫做《關於考試,你用的方法都是錯的》。這本書的內容基本上跟《狡猾的讀書法》有很多重合的地方,但是我覺得這本書寫得更嚴謹、更好。有鑒於書中的內容跟狡猾的讀書法多有重複,所以我不深入分享書中的內容,但如果兩本擇其一的話我會選擇《關於考試,你用的方法都是錯的》這本書。
在快速看過了這本書後,我對於目前的讀書方法有以下的反思:
雖然我現在在進入新的章節時我都會練試題幾遍,但是我的做法僅僅只是把code打過幾遍,大概看過題目以為大腦會在後台自動幫我處理,但是這樣想真是大錯特錯!因為如果沒有把過程刻在腦海裡、或是沒有達到理解的程度,那根本就等於沒有看,而且你會用非常快的速度就把一切的東西都忘掉。
我之後的做法會是:在正式開始一個章節之前,(1)先翻到試題的部分把試題背下來(2)根據refactor後的code搞懂每個步驟在幹麻(3)把新學到的method、知識記錄下來並搞懂(4)翻閱課本找到相對應的觀念並記下來(5)晚上的時候記錄在medium上(6)定期複習。
而根據我今天用類似的方法去複習前個禮拜學過但基本上已經忘掉的習題,效果似乎還不錯。之後我會持續測試這個方法,如果效果好會再跟大家分享。
在這本書中作者問到自己的學生坊田一個問題:「你都何時複習練習完的習題或是知識?」,坊田的回答是:「我都等我差不多忘掉的時候才複習。」。雖然我早已經知道有艾賓豪斯遺忘曲線這件事情,但我還是犯了跟坊田一樣的錯-等到已經忘記的時候才開始複習,而這種複習方法的效率是最差的,因為你必須重新的再把東西回顧、理解、記憶一次。最好的複習方法就是趁忘記之前定時複習,而隨著複習次數以及記憶強度的增加,複習所花的時間可以漸漸減少。
而之後我會採取的方法就是每天早上會晚上固定撥出一段時間,把前一天學過的習題、重點在腦海裡複習一次,而且必須做到能夠清楚的背出、解釋還有能夠在大腦裡演繹一遍,因為這樣才算是真正的有效學習。
其實這部分的概念跟前一個段落的內容有點像,但是在這邊我想稍微介紹一下艾賓豪斯遺忘曲線
根據維基百科上的介紹,艾賓豪斯曲線的概念是:記憶過程記憶的保持在時間上是不同的,有短時記憶和長時記憶兩種。平時的記憶的過程是:輸入的信息在經過人的注意過程的學習後,便成為了人的短時的記憶,但是如果不經過及時的複習,這些記住過的東西就會遺忘,而經過了及時的複習,這些短時的記憶就會成為了人的一種長時的記憶,從而在大腦中保持著很長的時間。
所以簡單的來說人在學習之後會遺忘是非常正常的,但是透過即時的複習還有不斷的提取,這些短期的記憶就會成為長期的記憶。
這項實驗當中還有一些比較明確的結果。受測者背誦「沒有意義的音節」之後,遺忘跟記住的比率分別為:20分後,42%被遺忘掉,58%被記住。1小時後,56%被遺忘掉,44%被記住。1天後,74%被遺忘掉,26%被記住。1周後,77%被遺忘掉,23%被記住。 1個月後,79%被遺忘掉,21%被記住。
雖然在這項實驗中並非使用有意義的圖像或是文字,但是我想這項實驗結果仍然有一定的參考性質,那就是-不複習,就等著忘記。
所以我之後的做法是會每天複習,而每次複習的方式就是把學到的東西在腦海中跑一遍,最後需要練到一看題目就可以反射性地回答所有答案,而這個提取過程會持續到新的章節結束為主。
我真的對於自己無法趕上進度感到痛心、又對無法加快進度感到失落、更對被浪費掉的時間感到抱歉,但是這些情緒完完全全無法幫我解決問題,我能做的就是不斷的改良自己的方法,讓自己學得更快速。
自學coding的這段時間以來,最大的收穫應該就是英文能力的進步。我除了閱讀速度變快了之外,我現在看LS上的教學、或是一般的英文影片都能用兩倍的速度。像是我最近在練習weekly challenge,一天大概要看到三部各一小時的影片總計三小時,但是我現在只需要1.5個小時就解決。未來如果我還有1000個小時看英文影片的需求,那我可能就多出了500個小時,而500個小時我可以多做多少事情啊。
雖然進度還是落後很多,但是我絕對不會放棄之前的進度還有提升效率這件事,就像是Elon Musk說的一樣”For my part, I will never give up, and I mean never.”
最後,推薦這本「關於考試,你用的方法都是錯的:日本考試之神的私家祕技
」給大家,希望你們會喜歡
我承認這個標題有點誇張,但是看了關於人腦運作的書籍後瞭解到,人類所有的奧妙甚至說命運,其實都掌握在我們的人腦當中,一點都不誇張。
而今天我想從以下幾個主題開始討論起:
人的大腦在睡眠時會自動調整情緒,所以一般來說人們如果前一天睡前有很多煩惱,在睡一覺之後基本上這個情緒會舒緩很多。但是我更感興趣的是有些心理治療師如何治療心靈受到創傷的患者-依靠患者回溯創傷時刻並跟生活的經驗結合,藉以淡化傷痛。
當人們意識到自己在做夢的時候(清醒夢),人們可以用意識接管大腦的夢境,就像是腦海電影中的導演一樣,可以指定大腦做你想做的事(但似乎無法完全接管)。但在這邊我更好奇的是接管清醒夢可達成的目的,還有清醒夢與冥想、想像之前的關聯還有差異。
這是很有趣的一個發現,原來我們的大腦可以在我們未察覺的情況下自動歸納一些有規律的事件,在不知不覺中學習,而這跟我們昨天試圖探討的一件事有關-人到底可不可以不依靠「理解」學會一件事。
過去有些資料顯示,當有些人試圖在生活中解決某些問題時,往往在睡夢中找出答案。而更有資料顯示,但在睡前對大腦下指令要求大腦解答某個問題,大腦會以夢境的形式顯示關於答案的跡象。
雜七雜八的說了很多,我最主要想要了解的一件事就是-人腦作為掌握人類至高無上的器官,我們到底要如何利用它「執行」我們想要的人生?
曾經看到一些資料顯示,在大腦裡植入一個概念(或是缺少一個概念),都會讓人在行為上變得有所(或欠缺)依據。就像是我們曾經提過的自証預言(就是科學版的吸引力法則),當人們心中傾向某件事發生時,我們在作為上會趨向使這件事發生。而我們也知道我們人類的記憶、觀念、想法都不停地隨著時間不停的重塑,而我們的認知也隨著不停的改變。(對單一事件的記憶有可能不停的改變)
而在大腦中植入一個概念藉以改變人的行為,是NLP(神經語言程式學)這個學派抱持的觀點;而在未來簡史這本書的一些書摘跟評論中也提到:「越來越多證據顯示-人腦徹徹底底就是個電腦。」。
如果人們可以真的了解大腦的運作,我敢說生活一定會起了天翻地覆的改變。在過往的許多科學實驗當中,科學家利用在大腦中插入電極,以改變老鼠、貓等動物的行為;有資料顯示女/男性在睡夢中經歷性高潮時,身體也會經歷相同的過程;在睡前對大腦下指令,可以讓大腦協助解決問題。
如果未來的人類可以直接透過一些行為來改變、滿足、指使大腦,究竟我們的生活會起什麼天翻地覆的改變?在超級戰警這部電影中描繪的西元2032年,人類之間做愛不再透過實際的性交,而僅僅是倚靠一個儀器傳送腦波給對方,並藉以體驗如同真實性愛的體驗。雖然這看起來很詭異,但是老實說,人類覺得各式各樣的情緒、甚至是所謂的性高潮-不全部都是來自大腦嗎?
以後你跟你的伴侶不需要抱抱、擁抱、性愛才能創造催產素,只要給你一定的藥劑就能讓你每天舒緩許多,伴侶之間擁有更好的關係;人們之後不許要辛苦的運動大腦才會分泌腦內啡讓人覺得舒緩,來上一瓶特製的飲料就可以達成;運動有助於大腦活化並強化學習效果,但是未來的人類哪有這麼多時間運動?不如來顆聰明藥吧,省時效果又好。
在科技不斷快速進化的未來,人類的大腦似乎掌握了人類的極限、未來還有命運。當科學家完整的了解人腦的奧秘後(據說是宇宙中最複雜的系統),其實就暗喻了一件事情-人類有完全的能力複製大腦的功能,甚至再造或進化。到了這個時候更強大的AI,或是各種奇奇怪怪的東西早就不足為奇,因為科學家們早就手拿這個配方不斷的調製,甚至未來還是倚靠AI這類型的東西來自主研究,完全取代最高階的科學家還有技術人員。
而你說未來的人類命運如何?我猜人類就會跟早年實驗室中的老鼠、貓還有猴子一樣,是最好用也最有趣的實驗對象吧。
一般來說,優組和佳組的學生一週平均獨自練琴二十四小時,而良組的小提琴家獨練的時間一週平均僅有九小時。而在估計了這群小提琴家們生涯的練習總時數後,得到了一個結果。到了十八歲時,優組的小提琴家平均總練琴時數是七千四百一十小時,佳組則是五千三百零一個小時,良組則是三千兩百二十小時。